郭云建正在给兔子喂食 。 胡彩艳 摄
说起“郭兔王”的由来,就要从郭云建养兔开始说起 。2019年,郭云建偶然在市场上看见肉兔销售行情异常火爆,便萌生养兔子致富 的想法。回家和家人商量后 ,便在自家田边建起肉兔养殖舍搞养殖。
万事开头难,由于当时养殖技术落后 ,兔种老化 ,加上育肥技术不足,出肉率仅32%,郭云建养殖 的兔子在市场上不受欢迎。
“养殖初期,无论是饲料搭配还 是种兔选择 ,身边都没有经验借鉴,大多都 是靠视频 、书籍学习 ,没过多久兔子就开始大面积生病。”郭云建说,当时心里面确实也想过放弃,但 是经过一番思考还 是决定坚持下去 。
十二团九连党支部知道此事后 ,做出决定 ,由九连连长张辉牵头,联系塔里木大学相关养殖技术专家,和十二团农发中心技术人员帮郭云建做诊断 。
“当天就为郭云建开出了可行方案 ,并现场传授他技术 。”张辉说 。
作为连长 ,张辉也经常走访郭云建 ,帮他解决如销路、防疫等困难。
“我 的创业之路一开始不平坦,充满了很多 的不确定因素 ,如技术、场地等 。”除请教当地养殖技术专家和人员外,郭云建经常到外地考察学习。
经过几年努力 ,郭云建成功总结出一套适合本地的肉兔养殖技术。兔子数量也从最初几十只 ,发展到如今800余只。
“养兔子最关键的就 是要做好消毒、防疫,温度和饲喂 ,要防暑防寒 。”如今说起兔子养殖 ,郭云建如数家珍,在生长过程中一定要仔细观察和记录 ,分栏管理,要保证兔子品种的优良 。
郭云建介绍,兔子生长繁殖非常快 ,70日龄即可上市销售,出肉率可达65%左右。
“去年毛利润是四五十万元 ,净利润是十几万元 ,效益很不错,现在到处订单都来了,干起来也很有劲头。”郭云建说 。
郭云建 的养兔事业步入正轨,不但鼓起自己 的钱袋子 ,也成为塔南片区自主创业 的名人和榜样。
为带动更多职工走上致富路,郭云建决定扩大养兔规模,形成肉兔养殖产业链,同时还为有意向 的职工提供繁育种兔和适龄母兔 ,助力职工增收致富。(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 ,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 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 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 ,防范法律风险 。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 ,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目前 ,该案判决已生效 。 据悉 ,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 的劳动者工资 。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 ,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 ,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 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 ,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 ,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 ,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 ,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 的罪行,且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遂作出判决 。 2022年10月30日 ,一审宣判后 ,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 ,其辩护人辩称 ,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 ,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 “刑法明确规定 ,以转移财产 、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 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 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 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 ,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 的法定义务 。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 :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