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 ,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 ,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 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 ,严格噪声源头管理 ,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
《行动计划》提出 ,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 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 ,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紧抓产品质量监管 ,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 。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 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 ,《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 、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
据悉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 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 ,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
在天津工作 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 。店内富有东北特色 的装修和座无虚席 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 ,但等到菜上了桌 ,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 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 ,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 ,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 。“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 ,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 ,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 ,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 的肉分量都 是足的 ,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 ,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 ,这都很正常,不信 的话可以去后厨看 。”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 ,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 ,不要再闹了” ,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 。”张文说 ,除了肉量少 ,肉 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 。“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 是白膘的带皮鹅肉 ,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 、以次充好 、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 。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 ,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 ,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 ,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 ,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 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 、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 ,类似这种“缩水” 的缺斤短两行为 , 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 ,称量时也应配合 ,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陈音江举例说 ,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 ,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 是鸡头鸡脚这样 的边角料 ,明显不符合一般人 的消费习惯 ,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 ,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 是关系民生 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 、环境与秩序 。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 ,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 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 ,出台自律管理细则 ,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 的行业惯例 ,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 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 的解释与说明 ,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 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 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 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 、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 。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 。菜单 、发票 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 、分量 、价格以及原料 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 的发票 ,发票上有菜肴名称 、单位、单价以及总价 ,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 ,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 。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 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 。”杜乐其说 。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