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 !泄露遗照 ,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 是直通车采访时说 ,最近在网络上流传 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 ,让她这个失独 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 、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 ,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 的门口 ,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 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 。2017年12月20日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 。2019年10月 ,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 ,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 ,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 ,2022年2月16日 ,二审一次开庭 ;2022年11月22日 ,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
据江秋莲说 ,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 ,目 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 。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 ,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 。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
刑事专家 、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 、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 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 ,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 ,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 。民事案件 的证据一般不 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 ,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 、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 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 是否有对死者不敬 、甚至侮辱 的嫌疑 ?
肖怡认为 ,侮辱尸体 、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 是尸体 、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 ,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 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但 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 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 、名誉、荣誉 、隐私等受到侵害 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 ,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 ,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 、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 ,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 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 ,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 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 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 是“水军” 。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 ,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 。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 ,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 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 ,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 ,操纵、利用“水军” 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 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 ,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一方面 ,平台也有义务识别 、治理和打击“水军” 。
就网络暴力而言 ,刘晓春认为 ,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 的一个新问题 ,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 ,评论与伤害之间 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 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 的创新手段 ,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 ?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 ,侮辱罪和诽谤罪 是两个不同的罪名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 ,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 的人听到 、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 ;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 ,情节严重 的行为 。所以 ,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 、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 。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 的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 的分工 ,无论 是实行 、帮助 ,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 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 ,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 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 。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 的诽谤 ,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 ,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 的一些疑问 ,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 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新春见闻)台青苏雍竣:留在大陆发展是对的选择******
中新社北京1月20日电 题:台青苏雍竣:留在大陆发展是对 的选择
中新社记者 王捷先
虽然农历岁末已至,但台湾青年苏雍竣依然工作忙碌。
“大陆的工作节奏快 、更加繁忙一些 ,我早就有预期 。”苏雍竣说,相较于此前在台湾 的实习工作,他发现大陆 的企业更加高效,在这里也能感受到更加拼搏的氛围 。
2022年6月 ,苏雍竣从清华大学硕士毕业 ,入职一家北京的科技公司 ,作为企业管培生,他需要一年时间内在3个不同部门轮岗,稍早前结束在科技创新部门 的工作 ,此时他正在海外营销部门承担项目。
在快节奏工作中 ,苏雍竣也看到了广阔 的机会。他说 ,“我更加确信自己留在大陆发展 的选择是对的 。”
早在2016年第一次“登陆”时,苏雍竣就感受到大陆对台胞发展 的支持,随后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经历,让他更加看到大陆的法律服务市场快速发展。
他对记者说 ,结合毕业后半年以来的工作体会 ,感受到大陆企业 的任务更加复杂 、国际化水平更高 ,案件标的金额也比较高,几个月时间 ,他接触到了来自欧美国家和非洲国家的企业客户 ,这里 的平台更大 。
“2022年 是很特别的一年 ,我们一路成长 ,不停碰撞 ;我们跋山涉水,抵达 的不是远方,而 是内心最初出发 的梦想。”在岁末年初,苏雍竣这样总结过去的一年 。
除了工作 ,他还有着特殊 的体验。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苏雍竣通过选拔担任志愿者,当时他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将 是我人生很有意义 的一段经历”。也正 是因为这段经历 ,他了解并爱上冰雪运动 ,在滑雪场结识了更多大陆朋友。
“这几年因为返台不便 ,我留在北京过年,虽无法与家人团聚 ,但因为美丽的缘分 ,让我与大陆的朋友 、同学一起在家做饭、一起春游 、一起做冬奥志愿者 ,这别样 的体验让我感到温暖,他们让我想在这片土地上尝试更多有意思 的事情,书写更多 的故事。”苏雍竣说 。
去年春节,苏雍竣在“新春家书”活动中对家人说,“我们终将团圆”。
2023年的春节,这份对团圆 的向往转化为轻盈的脚步。1月20日 是农历腊月二十九,苏雍竣收拾好行李,踏上了“春运”的旅途——即将见到阔别3年 的家人 。在这个新年假期 ,他将与家人开启一场久违 的旅行。
“我期待2023年,愿有前程可奔赴,亦有岁月共回首。”苏雍竣说,希望在新的一年继续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怕“走弯路” 、不要“抄近路”,在祖国大陆一点一点向着目标迈步 。(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