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 的志?******
挤入流量新赛道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
主播王某(化名)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在朋友圈封面上 ,上面写着他 的户籍所在地 、犯罪事由和服刑时间。不知从何时起 ,打开抖音、快手搜索“刑满释放” ,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
一个新流量赛道悄然出现,运营个人账号 的刑满释放人员们共同踩出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
然而,这样 的“励志网红”也问题不断 。近日 ,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 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 ,得到很多网友支持 。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 。该账号也很快搜索不到。
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
有何乱象
有人过往罪行被曝光账号被关闭
上述小红书“天郎哥哥”被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后,网友纷纷表表示其“不配重新开始”并获得支持和关注,认为“这样 的人如果可以做励志网红 ,真是荒诞至极、令人愤怒” 。
与此同时,在微博拥有账号的“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的主播 ,自述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即监狱) ,收获不少同情。在抖音上吸引了12余万粉丝后 ,“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开始直播带货,用偏贵 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 ,却被发现、曝光其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消息曝光后,群情激愤 ,众怒难消 ,网友纷纷表示“愤怒至极”“不可容忍” 。
截至发稿时 ,记者在两个平台上均已搜索不到上述账号。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有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经营账号跃入眼帘 。
有人称没有收入要“养家糊口”
主播成某(化名) 的直播往往开始得早,将近凌晨2点才会结束 。成某告诉记者 ,这是一份有付出就有回报的工作 ,而他现在能找到的其他工作“收入和回报都不成正比”。
事实上 ,自从有粉丝在直播间告诉王某 ,某抖音账号主播 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是假 的 ,浪子回头是其假人设之后,王某就把自己 的《释放证明书》贴了出来。
主播王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他告诉记者,他做视频账号 ,因为不吐不快 。“一 是为了发泄自己心里 的压抑 ,二是希望别人看到我的事情之后能够遵纪守法,这是我的初衷,监狱里面的生活真 是太难了 。“
被问及在账号中直播带货 是否抱有赚钱的目的 ,王某 是这样回答的 :“我现在没有收入,粉丝告诉我可以挂小黄车,别人可以买东西,我肯定不排斥赚钱 的机会 ,就挂了。但也没有为此去讲解商品 ,我连那些商品都没有 。”
成某告诉记者 ,经营账号全为“养家糊口”,其直播打赏和带货收入有限且不稳定,但“好 的时候要比我们这个县城的平均收入高” 。
出狱后缺乏一技之长,工作难找
王某告诉记者,出狱后,像开网约车、送快递、送外卖这样 的好工作,他都找不到。
同为“刑满释放”主播 的成某则对记者表示 ,刑满释放人员大多学历较低且缺少一技之长,在网约车司机等职业将其拒之门外时,最理想 的去处是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的小企业。
“刑满释放”主播王某和成某都表示自己没有签约公司。成某告诉记者 ,他曾经短暂加入过“工会”——一个帮忙进行策划和推流的组织,需要分成30%左右 。“但是我这个类型太冷门了 ,很多内容他们都不知道,帮不上忙 ,没多久我就退了 。”
成某表示,经历了近10年 的服刑 ,他并非利用刑满释放这一身份,而 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创作源泉、了解的内容。在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分享之外 ,成某也曾尝试运营过亲情有关 的内容 ,但反馈平平。2023年1月12日 ,成某在自己 的账号上发布新视频 ,表示尽管运营视频账号带来了一定的收入,成某还是希望年后去找一份别 的工作 ,如果工作不顺,接下来就要专心做账号。
是谁在关注他们 ?
记者观看直播 、参与粉丝群聊发现 ,在刑满释放博主的直播间 ,有大量服刑人员家属问问题、和主播互动并打赏,他们有许多无法从其他渠道解决的困惑,比如该给服刑人员打多少钱 ,送什么样的衣服 是他们需要 的 。
主播成某在赌场做“小弟”而后因经济犯罪入狱9年有余 。一个关注者问成某:“(在服刑 的亲友)总说让我不要去 ,麻烦,我该不该去?”成某回答说:“能去就去 ,那么说 是怕你折腾、怕你花钱、怕你费事,心里肯定 是希望你去看他的 。”
争论
抛开公平与否 ,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 、走上极端 ,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 的包容性。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 ,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 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 是不对 的 。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 ?对此,不同专家说法并不统一 。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律师对此表示 ,抛开公平与否 ,只说社会影响 ,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 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记者,主播 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职业 ,往往更是需要粉丝和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到 ,一段时间以来 ,网络直播乱象、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格规范 。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 、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 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朱巍表示,“现在对一些公众人物,比如说明星偷逃税 、存在私德问题都要予以禁封,那么对网红来讲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要把底线给划好。”
2020年7月6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1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直播销售员”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 ,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 ,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 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 ,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 ,价值观是不对的 。”朱巍这样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则表示 ,仅仅因为相关人员以“刑满释放”的标签博眼球而施予红包、打赏等,“公序良俗”原则可能成为认定此种情况下的打赏 、发红包等赠予行为无效的理由 ,但需要具体、成熟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 ,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的判例。
而陈嘉伟律师提出,在上述引起网友愤怒 的两个案例中 ,刑满释放人员均是强迫卖淫 、强奸等不被社会包容 的犯罪事由 ,有具体的受害者和真切 的伤害。
陈嘉伟律师表示 ,如果刑满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被害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其他损害到被害人名誉的言论、行为 ,博取流量 ,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公司策划运营 ,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在自媒体 、直播中还有其他严重侮辱被害人 、贬低被害人人格的行为 ,被害人可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诉讼 。
“针对强奸罪,刑罚是没有剥夺政治权利 的 。但 是如果再犯侮辱罪,侮辱罪 的刑罚 是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那么刑满释放后在附加刑期限内 ,犯罪人是没有言论自由 的 。”
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
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 、消费 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 、讲解监狱内容信息 、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
专家 :直播从业者需重视价值观导向
朱巍对记者表示 ,“但现在有几十个职业确实 是不允许有犯罪记录 的人从事,这也是法律 的规定。直播相关从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重视价值观导向。在导向问题上,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吸引大家 ,这肯定有问题 。”
记者检索发现,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法院书记员、人民银行行员 、新闻记者 、校车驾驶员等职业 ,针对所有犯罪终身不得从事。而直销员、导游 、出租汽车驾驶员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职业,则是针对特定犯罪(刑罚)终生不能从事 。
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 、消费 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 、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张炎良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