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郭金城正在进行力量训练 董泽宇 摄
对于第一次参加国家队集训 的她来说 ,教练系统的动作纠正和战术指导、参赛级别 的提升 、比赛对手 的竞技水平都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能进国家队是我们运动员至高无上的荣誉 ,我很高兴 ,也特别珍惜这一次机会。”
卢燕琳说自己很喜欢游泳 ,所以对身边年纪稍大 的运动员充满羡慕 :“我看很多运动员都比我大 ,坚持游了很长时间,我特别羡慕他们(能一直参加比赛) 。我相信自己也可以做到。”
2001年出生的郭金城此前曾有在运动管理中心参加训练的经历。他坦言得知今年无法和家人过年时多少有些遗憾 ,但自己清楚不训练就没办法保持竞技状态。“进入泳池后人感到轻松 ,也就不会想太多 。”
不同特点 、不同性格 的运动员对教练团队来说是不同 的挑战 。对已有十余年残疾人游泳执教经历的游泳队教练刘韬来说,看到年轻运动员能努力训练是十分开心 的 。他表示,很多残疾人在开始接触运动时会有些内向或自卑,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体育训练后,运动员从生理到心理都会有很大的改变 ,对其生活也有很大帮助。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竞训一部副部长高巍表示 ,本次集训时间比较短,所以不会要求年轻选手马上找回参加全国残运会 的竞技状态 ,期待新队员能够通过训练逐渐找到感觉,先实现“小目标” 。
“残疾人运动员有自己的特点。这1个月是我们和新队员相互了解 的磨合期 ,接下来我们会综合考量运动员 的不同个性 、不同残疾程度、不同 的心理抗压能力,一人一案制定合适的训练计划 。”高巍说。
离开游泳馆时,上午 的训练已经结束 。离开场馆 的卢燕琳笑着朝记者招手比心 ,提醒众人一群年轻运动员已经在团圆 的春节开启了对奥运梦想 的追逐 。(完)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 的工作 ,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 。“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 ?“工资没发 ,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 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 ?近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 ,小心入坑 。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 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 ,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 。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 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 ,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 。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 、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 ,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 ,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 ,邱某伙同刘某 、张某等人 ,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 ,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通过设置考试 、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 、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 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 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 ,损害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示 ,劳动者需擦亮双眼 ,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 ,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 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 ,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 。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 。杨某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 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 。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 ,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 的真实性不认可 ,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 的公章 ,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 。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 ,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用人单位 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 ,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 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 。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 法官介绍 ,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 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 ,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 、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 的事项, 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 周倩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 :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