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 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 。“保障就业”“高薪就业” 的承诺可信吗 ?“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 ?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 ?近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 的某软件公司 、某信息公司 ,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 ,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 ,收取培训费用 。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 ,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 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 ,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 。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 ,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 ,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 、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 。法官提醒 ,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 。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 ,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 、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 。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虚假招工 的方式 ,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已构成诈骗罪 ,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 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实践中 ,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 的钱款或财物 ,损害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 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 ,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 、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 。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 ,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 。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 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 的真实性不认可 ,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 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 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 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 ,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 的公章,并有杨某 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 ,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用人单位 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 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 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 、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 、寄送 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 。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
法官介绍 ,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 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 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 ,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 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国资委 :2022年中央企业营收39.4万亿元 同比增长8.3%******
中新网1月17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2022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会上表示,2022年 ,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4万亿元 ,同比增长8.3%;实现利润总额2.55万亿元 、净利润1.9万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5.5%和5% 。
彭华岗指出 ,中央企业在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 ,采取减免房租 、货车延期贷款免息 、降低中小企业宽带专项费用等措施,积极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坚决扛起能源电力保供主体责任,不计代价增产增供 、稳市稳价 ,在能源保供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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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