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柬警方合作抓获9名诈骗集团幕后组织者 查明涉案金额上亿元******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郭超凯)记者11日从中国公安部获悉,近日 ,中国公安机关与柬埔寨警方积极开展警务合作 ,成功抓获9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幕后组织者 ,查明涉案金额上亿元(人民币,下同),“拔钉”行动取得重要成果。
近年来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在境外搭建窝点,大肆对中国国内民众实施诈骗 。2022年6月以来 ,中国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拔钉”行动,严厉打击惩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 。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 ,多起被骗损失超过千万元案件的诈骗窝点设在柬埔寨 ,公安部将其幕后组织者列为“拔钉”行动缉捕对象 ,牵头成立专案组,组织河北、山西 、福建、河南、贵州等地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
在中柬执法合作协调办公室和驻柬使馆警务联络官 的指导下 ,中国公安机关与柬埔寨警方通力合作,掌握了该诈骗犯罪集团 的大量犯罪证据 ,柬埔寨警方先后将9名目标对象成功抓获 ,并于近日移交中方 。另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目前已成功到案24名犯罪嫌疑人。
据悉 ,自“拔钉”行动部署以来,公安部先后将490余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列为“拔钉”缉捕对象。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强化侦查研判 ,积极开展国际警务合作,已成功到案240余名缉捕对象,取得显著战果。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完)
喻国明谈网络平台的价值、规则及治理逻辑******
7月15日 ,2021中国网络诚信大会网络媒体和社交平台诚信建设论坛在湖南长沙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小剧场举行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喻国明发表主旨演讲 。他表示 ,数据及算法等互联网平台资源不是互联网平台 的“私有财产” ,应形成一种平台资源社会共治的模式,使互联网平台明确自身价值目标及边界所在。
“对互联网时代 的传播格局而言,互联网平台 的出现是一个革命性变化 。”喻国明指出,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功不可没,且具有不可或缺 的功能和特性 。
具体而言,喻国明认为 ,互联网平台不但提供了传统意义上 的传播渠道 ,也提供了政务、商务 、教育 、健康等行业,通过互联网传播机制打造新型在线服务的可能性。同时,“碎片化社会”有可能借助互联网平台 的功能及技术,实现再一次互相连接和再组织化 。此外 ,互联网平台的规模化发展,促使人与人、人与物及人与信息的连接更加高效便捷 。
不可否认 的 是 ,互联网平台也给人们提出了很多新挑战 。喻国明总结为三个方面 :首先,互联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网络话语及规则 的定义权、裁量权 、解释权,可能以用户协议为由实施超越社会与法律的“平台监管”;其次 ,互联网平台拥有庞大用户 、海量数据 、先进算法 ,目前社会规则 、社会力量 的制衡不足 ;第三,互联网平台容易利用算法为用户编织“信息茧房” 。
喻国明提出了互联网平台治理 的三点建议:一 是互联网平台 是一种生态级存在,要保护其创新自由度 ,对它的治理应有必要的容错空间 ;二 是提供平台用户协议 的社会标准格式文本,由多方评议制订 ,平衡平台与用户间的权利关系;三是算法及数据是互联网平台发挥作用最重要 的资源 ,应通过社会共治模式明确这类资源应用的边界和规则。(文/孔繁鑫 、姚坤森 图/张瑜 视频/孔繁鑫、曾震宇)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