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贺岁战鼓迎春 山西太原2100余人同台竞技“鼓足”干劲******
(新春走基层)花灯贺岁战鼓迎春 山西太原2100余人同台竞技“鼓足”干劲
中新网太原2月3日电 (记者 李庭耀)元宵节即将到来 ,正月十五闹红火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民俗文化活动 。2月3日 ,山西太原万柏林区举行2023年“花灯贺岁 战鼓迎春”锣鼓大赛暨花灯展活动,来自全区14个街道选送 的15支锣鼓代表队2100余人同台竞技 、切磋交流 ,“鼓足”新一年的干劲 。
活动现场 ,15支锣鼓代表队先后登场 ,矫健的身姿、摇曳的旌旗、喧天的锣鼓声,鼓手们铿锵有力 的鼓点,如万马奔腾 、豪放洒脱 ,又似春雷滚滚 、撼人心魄。
来自万柏林区14个街道选送 的15支锣鼓代表队1500余人同台竞技、切磋交流 。 李庭耀 摄万柏林区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张小军致辞时表示,回顾2022年 ,该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区经济基础稳固夯实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 、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呈现出政治稳定 、经济发展 、社会进步 、人民和谐幸福 的良好局面 。
展望2023年 ,万柏林区也将坚持稳中求进 的工作总基调 ,科学谋划全年目标任务 ,全力抓好稳增长 、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防风险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
太原锣鼓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渊源可追溯到先秦时期,最早形成大约在南宋宁宗年间,以铙、钹的特有声响取胜,风格强健有力 、层次分明,动作劲烈舒展 、粗犷阳刚 ,节奏激越鲜明 ,表演场面蔚为壮观 。
太原锣鼓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渊源可追溯到先秦时期 ,最早形成大约在南宋宁宗年间。 李庭耀 摄“我们组织了100人 的锣鼓代表队参赛,包括辖区居民 、鼓乐爱好者,不少人平时就会在广场、街心花园组织训练 。”万柏林区千峰街道宣传科工作人员杨宇星介绍 。
万柏林区和平街道窊流社区龙腾奋进锣鼓队100人参加此次比赛 。领队闫永胜今年51岁 ,打锣鼓已有31年,他告诉记者 ,每年正月初六到正月十五 ,都有100名左右社区居民聚在一起打锣鼓,“大家一起庆祝过去一年 的收获,憧憬来年 ,我们热爱打锣鼓,希望传承传统文化” 。
万柏林区实验中学初一学生李泽邦也参加了此次比赛,他从去年开始练习锣鼓,“能够参赛我很自豪 ,以后也想继续练习锣鼓” 。该校老师祁艳告诉记者,万柏林区实验中学已把非遗锣鼓文化纳入到校本课程中,学生们可以在指挥 的统一引领下 ,演奏太原锣鼓中 的“快流水”“慢流水”等曲牌 ,部分学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可以演奏《秦王点兵》等经典锣鼓合奏。
此外,万柏林区还组织各单位参与花灯展活动 ,各式花灯营造出喜庆节日氛围 ,民众在领略传统民俗魅力 的同时,也让该区人气热起来、消费旺起来、经济活起来 、城市靓起来 。(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 、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 ,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 、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及时妥善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 、扣押 、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 、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 、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 ,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 ,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 1月7日晚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 :刑法适用 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 的基本原则 是“从旧兼从轻” 。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 ,从旧原则所贯彻 的 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 ,如果某种行为 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 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 ,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 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 的处罚 ,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 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 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 ,“乙类乙管”的实施 ,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 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 ,《通知》对相关人员 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 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他向中新网解释 ,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 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 ,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 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 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 ,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 的威胁 ,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 ,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 。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 ,专家认为 ,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 ,员工工资 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 ,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 ,“乙类乙管”后 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 、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 、“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 的行为 的处罚问题等 。 对于健康码 是否还有存在 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 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 是绑定的 ,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 的公共用途已丧失 。为此 ,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