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 、不强迫消费 ,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委 、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 ,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会上 ,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 、重庆市美容业协会、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一 、医疗美容机构 、美容美发机构、广告企业 、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
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
三 、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的项目和级别 。
四、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 、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 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
五 、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 、提示 ,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 ,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 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
七、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 、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
八 、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 、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合规 的药品 、器械 ,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
十、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 、不诱导消费 、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 、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 ,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专业人士、专业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
十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十五、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广告内容审查 ,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十六 、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 ,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
会上 ,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医师 、生活美容机构 、媒体单位、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 、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
“母亲创业循环金”累计实施资金逾4亿元******
人民政协报讯(记者赵莹莹)截至2022年底,“母亲创业循环金”累计实施资金近4.086亿元 ,为46.3万余名女性创就业提供资金支持与培训赋能,在助力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 ,促进受益地区妇女及家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 是记者从日前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举办 的新一期“@她创业计划——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 ,1996年,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开始实施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 ,以“小额借款,入户扶贫,循环使用” 的方式 ,帮助困境女性实现就业和再就业。2015年 ,该项目升级为“@她创业计划”。
启动仪式上 ,黑龙江、吉林、甘肃三省妇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当地执行“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的经验和成效 ,受益妇女代表分享了在“母亲创业循环金”支持下实现自主创业 、追求幸福生活 的故事 ,为参加活动的困境女性就业创业带来了信心 、树立了榜样。
记者了解到 ,本期启动的“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实施资金总额度1260万元,扶持黑龙江 、吉林 、甘肃三省14个中标项目 ,预计将直接帮扶560余名困境女性和女性创业带头人发展生产,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董葵强调 ,各地妇联组织和妇儿基会要扎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团结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助力更多妇女追梦圆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日前携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紧急筹集10万份“防疫健康包”,确保及时向10万个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和家庭发放 。
据悉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目前正联系采购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 、检测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对接内蒙古、广西、重庆 、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重点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家庭以及孕产妇、高龄老人等群体应对新冠疫情 。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