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金融十六条”在行动 银行业支持房企授信金额已超5.4万亿元******
记者 杨 洁
2022年11月份以来,“金融十六条”的推出以及三支箭的加速落地,都得到了市场的迅速响应 ,多家银行同房企签署了意向性授信协议 。据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1月9日,至少已有105家银行向188家房地产企业提供意向性授信,总额度约54629.33亿元 。
近日 ,人民银行党委书记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特别强调 ,要落实“金融十六条”措施和改善优质头部房企资产负债表。
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 是近段时间多项重要会议一再强调的任务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 ,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银保监会官网显示 ,2022年12月份,郭树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要求“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 ,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改善优质头部房企资产负债表”被多次提及 ,体现出了稳地产的决心 。其中,政策所惠及 的主体 是“优质头部房企” ,意味着政策 是有选择性的,保护稳健经营的企业 ,淘汰无序扩张的企业 ,促进形成良性的房地产市场。
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雒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过对优质房企释放流动性,不仅有助于帮助头部企业度过危机 ,也能通过头部房企 的改善引导市场预期 。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以银行体系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模式主导,银行信贷是各类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开发贷是进行地产施工和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 ,房企信贷融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记者了解到,由于当前大多为协议授信 ,具体授信情况还需要商业银行与房企根据情况进一步落实 。雒佑表示,“在信贷投放方面,当前要集中解决和防范化解停工衍生的相关风险 ,帮助地产开发商摆脱资金困境,保证房地产行业‘活起来’,达到‘保项目+保优质主体’的目 的。此外 ,在因城施策背景下 ,后续在项目及主体上配合政府及地方继续提供更多的金融和信贷支持 ,比如提高对房地产商信贷敞口 的容忍度,提供更多 的资金保障 。”
在明明看来 ,后续银行在投放信贷前应对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深入 、细致 的调查 ,降低违约风险 。同时,银行也应该对信贷资金 的使用进行约束,结合房企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支持,确保资金流向最紧缺 的薄弱环节以及重点项目 ,防止资金滥用 。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表示 ,2022年前三季度 ,房地产新增贷款占各项新增贷款比例仅为4.7% ,而2021年同期 是18.1% ,房地产新增贷款增速明显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水平 。2023年 ,金融机构继续落实“金融十六条”,改善优质头部房企资产负债状况 ,随着银行授信的落地,房地产贷款投放将明显提速 。此外,优质头部房企在发债及股权融资等方面,也将继续得到支持。
明明预计 ,今年个人住房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都将比2022年小幅扩张。个人住房贷款方面,一是商品房销售增速将在2023年逐步回正 ,全年有望实现正增长 ,二 是房贷的早偿现象可能会较2022年有一定缓解。这两个因素 的变化将使今年个人住房贷款规模趋于增长。房地产开发贷款作为稳定房地产市场融资环境 的“第一支箭” ,2022年下半年已经开始逐渐发挥作用,预计2023年将对房地产企业提供更大 的支持,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2023年房地产销售和投资有望见底回稳 ,对GDP增长的贡献也有望由负转正 。”雒佑表示 ,接下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在满足购房者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或将进一步发力 ,在地产转型方面则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地产代建等新发展模式,这些都需要大规模 的资金投放。可以说地产投资已经迎来政策“应出尽出”阶段 ,2023年也会成为拉动国内投资的主要动力 。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 ,责任谁担 ?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 的提示音已经响起 ,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 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 的过程中 ,李某腰部拉伤。为此 ,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 ,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 ,拉着买菜用 的拖车去坐地铁 。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 。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 ,车厢门开始关闭 ,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 ,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 ,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 。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 。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 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 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 的 ,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 ,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 ,请勿上车” 的安全标识 ,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载明 :“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 、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 ,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 、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 ,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 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 、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 、公共场所 的经营者 、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 的组织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但需要注意 的是 ,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 ,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 ,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 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 ,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 ,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 的出行习惯 ,“冲门 、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 的生命安全 。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